既然如此……
都是要犯罪,为什么不在最混乱的哥谭住着呢。
“虽然乱,但也代表机会多。”
霍乱双手放在下巴前,微微眯起了眼睛。
……
夜晚。
老城区的某家商店中,一个戴着棒球帽子的老头正坐在位子上,看着一张今天刚刚发售的报纸。
再过十五分钟左右,就要到关店的时间了。
不过虽然这么说,什么时候关店当然还是由这个老头说了算。
所以准确时间还是得等老头看完报纸才能知道,反正这个点了,除了打劫的,也不会来什么人大半夜跑来买盒牛奶什么的吧。
“叮咚~”
正在此时,一旁的大门被拉开了。
由于上述的话,老头自然感觉到了一丝警惕,虽然依然佯装看报纸,眼睛却也已经瞟向了门口的这个人。
推门进来的人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头发乱糟糟的,眼神看起来非常坦荡,并不像是个抢匪。
不过,谁知道呢?
这里可是哥谭市,半夜碰到抢劫犯的几率比有重度洁癖的人出汗了之后换内裤的频率都要高。
半夜遇见眼神坦荡荡的杀人犯有什么稀奇的。
而推门的人,不用多想,自然就是刚刚来到哥谭市不到五个小时的霍乱了。
他在家里呆了一会儿,实在是饿的受不了了。
原主的家里已经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了,如果他再继续蹲在家里,估计不到三个小时就会饿死。
所以在仔细思考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后,霍乱从厨房里翻出了一把菜刀,塞进了自己的腰间。
他决定上街寻找一个随机受害者。
可随后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艰难搜索完毕,他却悲催的发现……
自己居然是最像受害者的那一个!
就在霍乱饿到快要控制不住扑进角落的大型垃圾箱,和老鼠还有长蛆的汉堡对线时,他看见了这家小小的杂货店。
里面除了一个老头子,其他什么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