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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超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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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神豪思维尚未成熟(1/3)
    沛纳海店里。
    牧凡看起来,与刚来买衣服的时候,情绪上没有任何两样。
    仿佛刚才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
    跟在牧凡身后,看着他挑选手表,周若曦有种看不透的感觉。
    事实证明,吃瓜,几乎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倾向。
    即使周若曦的职业素养一直告诫自己不要对牧凡的事情好奇,也不要觊觎客人的隐私,而且表面上也是这么做的,但那颗不安稳的小心心亦或是思维活跃的小脑袋还是忍不住“分析”刚才的事情。
    如果说刚见面的时候,牧凡身形举止和他的年龄有些矛盾的话,那现在的感觉,更甚。
    很显然,牧凡应该是认识刚才那位叫李艺琪的女生的,而且非常熟悉,甚至是俩人有可能是青梅竹马也说不定。
    非穿越籍人士,很容易将刚才牧凡的表现认定为见到了从小就倾慕许久但一直没能见面,见面了对方又不认得自己的桥段。
    所以,周若曦很自然的将俩人定义为了青梅竹马,只不过很久没有见过面。
    他还记得她,而她,不记得他。
    听起来挺浪漫,其实周若曦不知道的是,牧凡和李艺琪的真实情况,比青梅竹马浪漫多了;当然,也心酸很多。
    牧凡和李艺琪,是魔都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一个民商法硕士,一个刑法硕士。
    刚开始的时候,牧凡对女生并没有多少兴趣,开玩笑,女生哪有游戏有吸引力,哪有去图书馆看书有吸引力,那么多好玩的连连看游戏放着不玩多可惜,那么多法学名著摆在图书馆里,它不香么?
    大四的时候才开始彻底迷上法学的牧凡,可是立了要好好读书的fg的。
    对的,大三之前,牧凡对法学其实并没有多么感兴趣,都是在看到美国律师电视剧后脑子一热才报的专业,真正学习才知道,美国是英美法系,主要法律渊源是判例;和华国的中华法系处在不同的法系,华国的法律渊源是事先规定好的成文法律。
    法系不同,法律渊源的区别,以及人们现阶段对律师的态度和法律意识的不足,使得牧凡刚开始学习的时候,颇受打击,于是也就不怎么上心。
    想像电视剧中面对着众多陪审团成员侃侃而谈的局面在华国内,是不可能的。
    直到在大三实习的时候,接触了许多实务后,才渐渐地对法学有了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在对自己所学专业有了兴趣之后,牧凡开始逐渐地重新系统的自学了一遍课程。
    这书,越看越好看,越学越带劲。
    脱胎于大陆法系的中华法系,许多理论都是值得深究的。
    直到后来,牧凡逐渐地对民商法有了更深的兴趣。
    呃,之前也说过,牧凡实习的时候是在检察院……
    嗨~刑事入门,民商精深嘛,不奇怪,不奇怪。
    牧凡也有自知之明,自己并不算天才,用一年时间学习,必定是比不过那些既天才又勤奋的学霸的,所以在报考的时候,并没有选清北一类的名校,而是选择了魔都师范大学这个在全国排名还不错,也不太难考的民商法学专业。
    在考上的时候,牧凡就立下了fg,要看遍图书馆的法学名著,尤其是民商法的。
    牧凡与李艺琪的见面,是在一次去图书馆看书的时候。
    那一天,牧凡去图书馆看书的时候,去的早了,手里拿着没有盖盖儿的豆浆,嘴里吃着一根还在冒热气的油条,一不小心,没有注意脚下刚拖过的湿滑的地面,实实在在地蹲在了地上。
    那个疼呦,钻心的。
    不远处,正拿着拖把的李艺琪看到摔倒的牧凡,先是一脸懵,然后赶紧过去搀牧凡起来。
    不错,李艺琪刚巧在图书馆勤工俭学来着。
    于是乎,俩人的甜蜜和心酸也就在这一刻开始了。
    “你好,镭得米尔系列的,在哪个位置?”
    在店里找了一圈没找到自己想要的系列,牧凡向跟在自己和周若曦身后身着职业装的店员礼貌问道。
    不论衣着,还是谈吐,在相处过程中,都体现着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以及自己是如何对待别人的。
    牧凡并不喜欢装~比的人。
    比如说
    穿的破破烂烂,去奢侈品店扮猪吃老虎,然后大手一挥买下整个店的商品那一类脑子进水,事后还嫌弃店员以貌取人的(这个词语请各位书友自行脑补);
    还有穿的二股筋大裤衩拖着拖鞋去高档餐厅吃饭,被店员阻止反倒怪罪他们不尊重自己的(这个词语请各位书友同样自行脑补)。
    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得先尊重别人,不是么?
    相互的~
    一个不尊重别人的人,又凭什么获取别人的尊重呢?
    靠自己浑身一颤就抖下来的王霸之气么?
    乖!回去吃点药再出来,哈。
    衣着、说话,处处都体现着对别人的态度,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别人对自己的态度。
    什么衣服出现在什么样的场合,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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