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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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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他还太小了”(1/2)
    “啧,”于归把刚撸起来的袖子放下了“我说大婶,您的胃是有多大啊,来根手指解解馋得了。”说罢于归从蒋文手里抢过他正在转着玩的匕首,干脆利落的剁掉了自己左手的小拇指,还贴心的给她去了骨头。整个过程可以说丝毫不慌,稳如老狗。
    那女鬼投来一个死亡微笑“算了,看在你是o型的份上放你走了,”她嘴里叼着那根手指头,就像吃无骨鸡爪一样吃了下去“以后他妈别让我看见你,抠唆的喂!主管人在哪?老娘要下班!”
    那女鬼展现出了超强的下班欲望和高超的游泳技术,双腿一蹬胳膊一划,动作如此之专业,没一会就消失在他们眼前。
    没走一会,三位苟命小分队成员就碰到了一个小孩。
    是个小男孩,穿着阿迪达斯的白t和黄色短裤,一双黑白配的耐克踩在脚下,头戴一顶burberry格子风格的帽子,看起来12  3岁的样子,在这三位只能上镇清的人前这个小男孩约等于钱。
    男孩坐在地上,可怜巴巴的看着他们“大哥哥,我摔倒了,能扶我起来吗?”
    “切,都这么大了摔倒不能自己站起来?”蒋文说到。
    “哎哎,人家是孩子,你怎么能这样说呢?”于归摆了摆手,走到小孩面前,小孩眼里闪烁着光芒,还以为于归要把他扶起来,结果他来了一句“小孩砸,你这样碰瓷是不对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强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共财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一下罚款。还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罰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一连串法律直接把小孩给说蒙了,愣愣的看着他。
    江凡“等等,我记得你之前不是想当医生或者银行的科技岗位嘛,怎么现在又对法律那么了解,怎么?你想学法学去当律师或者审判长?”
    于归呼出一口气“还不是为了你?你不是想让他们没钱可花,不然就是没命嘛,还抱怨清水的那啥不公平,警察也艹,老子他妈要不是为了你能学这秃头的玩意吗?学两年发际线都到头顶了!尤其是法学和医生,那一大堆需要背的东西哟啧啧啧”
    于归的话一下下鼓动着江凡的耳膜“没钱可花”,“要不然就是没命嘛”,“不公平”这几个放在一起足以让他崩溃的词现在一字不落的,进入到了大脑,不断刺激着,让他不得不回忆起他这辈子最想忘掉的事
    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一个看起来只有九,十岁的小男孩坐在自家园子里看蝴蝶在他的视线里飞来飞去,突然,晴空万里的天忽然阴云密布,电闪雷鸣,他听见好几个脚步从远到近,军制皮靴的后跟在硬邦邦的水泥地上“咔哒咔哒”的响着。
    他看见几个人粗暴的踹开门闯进了他的家里——那是几个派出所的片警。
    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系着围裙就慌慌张张的从厨房里走出来,身上满是油烟味,双手慌乱的在围裙上蹭了蹭——那是男孩的妈妈。
    另外一个三十四岁左右的男子正坐在餐桌旁边分着碗筷,一看他们进来,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那就是男孩的爸爸。
    那几个片警拿出腰里的手枪——片警是不会配枪的,顶着男孩他爸爸的腰,将他推出了房子。
    整个过程一句话都没说,女人看见枪也不敢上前阻拦,男孩看见自己爸爸被抓走了却上前一步刚要叫声“爸爸”,却被女人硬生生拉住了,紧紧的捂上了嘴。
    直到男人被带出院子,小男孩的眼眶早就红了,放声大哭起来,此时正是中午,有些邻居正在睡觉,听见哭声就破口大骂起来,甚至有的还把烂的菜,鸡蛋直接扔到他们院子里,一片狼藉。
    孩子的哭声还是没停,不断叫着爸爸妈妈,女人半跪在他面前,双手环抱着他,把头埋在他衣服里,也哭了起来“小凡妈妈对不起你”时不时还抬起头给他擦眼泪。
    那些邻居没有再进到屋子里,而是在他家门前啐了一口唾沫“他妈的,真晦气,又被条子抓走了,搞得周围都不能安生。”
    母子二人被逼无奈,他们真的受不了被邻居指指点点的生活了,于是把行李包好,出了村子。
    两人没钱买车票,因为要攒钱租房子,只能长途跋涉,饿了就吃馒头,渴了就喝凉水,就这么一直走,竟走到了离村子不远的一个半城市化的学校。
    那时的江凡看到学校两眼直放光,看着校门口放学回家的孩子,背着书包还可以穿着校服,好不羡慕,直愣愣的站在那看了好久。
    那时学校正在招生,而且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江凡妈妈为了儿子以后的生活,把他送去了学校,还特意嘱咐他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上课认真听讲等等
    江凡特别开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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