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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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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恶扬善的好学生(1/2)
    他一摸,指骨根部竟有部分像结疤一样的凸起!
    低头一看,有个像人用极细的比画上去的图案,颜色是暗红色,画着个吊瓶——医院专用的那种。
    于归用手掌使劲搓了搓——搓不掉。
    他看向顾孟——眼神里说不出的疑惑。
    “嗐,”老板娘看了看他手上的图案“你这个叫吊死鬼,被医院吊瓶吊死的。”
    于归“???”
    老板娘笑了笑,推他回到座位上。
    口型答案不是白看的,蒋文和江凡已经把他们聊天的大概猜了出来,而且就凭江凡17年读题的经验已经从顾孟的话中捕捉到了关键信息阳间人的口味与阴间鬼是口味相反,既然阴间的鬼觉得好喝那人不应该觉得好喝才对,可是刚才他不忍心往下想。
    他手一抖,把蒋文还没喝完的汤给打翻在地,热滚滚的汤泼了他一身。
    “艹他妈的!”江凡的校服湿了一大片,浅蓝色变成了深蓝色,还粘上了几粒葱花。
    他从桌子上的纸抽里抽出一张餐巾纸,还没来得及擦,只觉得脑袋昏沉沉的,眼前的景象逐渐变暗,扭曲,冒着金星,冥冥之中还感觉两个人搀扶着他,最后天天打游戏的脑袋不堪重负,处于了下班状态。
    扶着江凡的两人不是别人,正是蒋文和于归。
    两人刚想叫醒江凡,头也一昏,直接倒在了地上。
    眼前灯红酒绿,一幕繁华的景象,高楼大厦和不计其数的门脸嵌在其中。夜晚特有的荧光灯和黄白色的家居灯泡给原本热闹的小吃街多添了一笔色彩。
    江凡就站在路中央,看着眼前繁华的景象,不知怎么办才好。
    不一会,于归和蒋文和走到江凡身边,不知所措。
    就在三位讨论该怎么出去时,一个学生打扮的女孩走上前跟他们聊起了天。
    那女孩看起来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针织开衫,头戴一定浅灰色的帽子,挎着一个帆布背包。
    “你你们好,我叫林薇,你们也是被一碗汤拉进来的玩家吗?”女孩声音因为害羞有些小,但距离问题不妨碍三人听清。
    三人点了点头,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通通说了个遍。林薇也表示自己被拉进来的过程差不多,但是在一家饭店里。三人心想为何老天这么不公,别人都是大饭店就他们是一家小破饭馆。
    她把这场“游戏”的规则完完整整的解释了一遍。
    这里算是一个阴阳界的交界处,你遇到的人可能是想偷渡会人间的鬼也可能是无辜被拉进来的人。鬼偷渡回人间的方法是让另外一个生物成为鬼魂,而方法就是让ta去灵魂贩卖处把魂气卖给对方,得到魂气的鬼就能重新返回人间,而把魂气贩卖出去的人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鬼魂,有三天时间留在交界处,时限到了便会被打去地府喝孟婆汤然后重新转世为人——听起来很划算,不是吗?可换位思考一下,一个正常人怎么会想把自己的灵魂卖给其他人然后冒着转世的风险再去寻找下一个人呢?
    到了灵魂贩卖处,只要按上这个人的指纹就算成功了——不论此人愿意与否,都算成功。
    随后林薇还往他们身后指了指——一栋大楼,上面用荧光灯标注着灵魂贩卖处——刚才他们就是从这里走出来的。
    话音刚落,林薇就从帆布包里拿出匕首架在看起来最好欺负的于归脖子上,跟他们说“小弟弟,现在你最好乖乖听话,你的命可在我手里。”
    此时站在远处的蒋文和江凡都默不作声的摇了摇头。
    “啧,反派死于话多,道德绑架的反派死无全尸。”于归突然发力,用胳膊肘使劲往后一捅,刚好打到林薇的肚子,她痛的往后退了几步,于归抓住这个,时机给了她脸几拳,拳拳有力,足以让林薇毁容。
    林薇反应过来这不是个好弄的家伙,于是抄起匕首就跟他打了起来。
    于归身为学委觉得身为祖国的花朵和一个光荣少先队员应当为民除害而不是临阵脱逃,于是不甘示弱,直面迎了上去。
    林薇率先出击,瞄准于归心口用力一划,于归反应迅速侧身闪过,锋利的刀刃只划破了校服上的校徽。
    他觉得不能再让林薇侮辱学校的校徽了,于是脱下校服就往后扔了过去,江凡精准的接住了校服,抱在怀里继续看戏。
    脱下校服的于归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胳膊下露出一块块肌肉。
    林薇可不会给于归缓和的时间,拿着匕首就要再划,哪知于归又是一拳往她肚子上打去,林薇连忙一个侧身心想这次你打不到我了吧,结果那竟是个假动作,于归左脚一踢,把她手里的匕首踢了下来!就在林薇愣神的时候于归把脚底下的匕首踢到了后面,她见势不妙想跑——但于归已经冲了上来,林薇只好一个踢腿,于归躲了过去,又架住她胳膊来了一个漂亮的过肩摔!林薇摔倒在地,无力反抗。
    “啪啪啪!”江凡鼓了鼓掌“这次打的比上次好看多了,要是来点快乐水和薯片就完美了!”
    “现在的人啊不,是鬼都开始这么差劲了吗?”于归慢慢走到林薇面前,嘲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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