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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路寻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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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还债之十三(2/2)
王朝阳的老家,警方在他床底下的一个木头箱子里,找到了一本皱巴巴的日记。
    王朝阳不愧是一个江湖游医,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其写的字还真不错。
    在日记里,他还原了当年那个案子的结果。
    激情杀人。
    当年的王朝阳游历到云阳县野马村的时候,他治好了困扰张大民多年腰疼的毛病。
    自然将王朝阳视为座上宾,张大民专门辟了一间屋子来给王朝阳,供村民来找王朝阳看病用。
    整整半年了,一直相处得很好。
    这天晚上,八月中秋,张大民高兴,在院子里摆了饭桌,与王朝阳对酒当歌。
    两个人酒喝得有点多,开始胡言乱语。
    最后两个人是因为什么闹开了?王朝阳日记里交待,是因为村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传了谣言,说王朝阳与张大民的妻子有一腿。
    都说了谣言至于智者。
    但这个晚上喝得有点多的张大民和王朝阳都失去了理智,张大民非得要王朝阳交待,到底与他的老婆有没有一腿?
    王朝阳的日记里说了,他不是那样的人,也不允许有人这样侮辱他的人格。
    张大民是一个屠夫,是张大民先拿了刀要砍王朝阳的,没想到被王朝阳给反杀。
    那天晚上,王朝阳借着酒劲杀红了眼,将上前劝架的张大民的妻子和母亲一并砍了。
    一家四口,只剩张大民时年两岁的儿子小毛。
    当王朝阳举了刀要朝小毛砍下去的时候,小毛脆生生地喊了一声。
    “叔叔。”
    一阵夜风吹来,王朝阳醒过神来,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
    连夜收拾包裹走的时候,看到站在院子中央哭得稀里哗啦的小毛,实在不忍心,将小毛一并带走了。
    那之后的二十来年,不知道是良心上过意不去,还是别的原因,他将当年的小毛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骨肉。
    日记的最后,王朝阳写下了两个大字。
    赎罪。